在易燃易爆泄漏介质装置进行堵漏钻孔时,必须从下面操作法中选择一种以上的操作法:
(三)注入密封剂必须多次进行,按顺序由泄漏点最远处的注射点注入密封剂,然后逐步向泄漏点附近的注射点转移,直到最后封堵;
(四)严控注射压力,初始注射压力不宜大于6MPa,最终注射压力不宜大于10 MPa,在泄漏系统压力大于10 MPa的泄漏点,其注射压力要适当提高但最大注射压力不能大于55MPa,需要升高压力必须经主管技术员同意;
(一)发生隐患的单位下检修任务单(注明泄漏部位、泄漏介质、最高压力、温度范围、安全事项等)给检修单位,同时报告生产调度通知有关人员到场确认;
(四)GC1、GC2类用于承受压力的管道、公司控制(主要)设备及高温、高压介质带压堵漏的方案和夹具的设计必须经机动处及车间有关技术人员审核批准,其它带压堵漏的方案和夹具的设计由车间技术人员确认;实施工程人员必须按审批后的实施工程的方案进行施工。
密封剂对被封堵介质一定要有足够的耐溶涨性,抵抗腐蚀能力,耐温度性能和抗水溶性、不透气性及良好的流动性和高、低温固化的适应性;密封剂的性能必须经过试验,检验,考核,由供货单位提供完善的输入数据。必须经省、部级单位鉴定合格;密封剂必须无毒、无腐蚀、不易燃易爆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生产装置带压堵漏工作的管理,确保安全可靠作业,保障装置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带压堵漏是指生产装置在运作时的状态下的管道、法兰、阀门、设备泄漏后在不会造成人身安全伤害和确保设备安全运作的情况下进行的现场带压堵漏工作;
第五条机动处是公司带压堵漏的主管部门,具体职责是负责公司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上级有关法规宣贯;堵漏方案的审批、监督检查工作;
第六条各部职责:负责本部制度组织学习、隐患交底、提供密封剂、现场监护、风险评价及消减等工作;
第七条检修单位负责实施工程人员培训、实施工程的方案制定及实施、安全措施落实等工作。
带压堵漏用的夹具的选材、设计、制造一定要符合《能承受压力的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其强度计算按带压堵漏《夹具设计》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使用钢带捆扎代替专用夹具,只适用于2.0Mpa以下的管道、法兰密封面的堵漏。
(一)冷却液降温法:在钻孔过程中,冷却液连续不断浇在钻孔表面上,降低温度,使其无法出现火花;
(二)隔绝空气法:在注射阀或卡兰的孔道内充填满密封剂,钻孔时,钻头在孔道内旋转,空隙被密封剂包围填塞,空气不能进入钻孔处;
(三)惰性气体保护法:设计一个可以通入惰性气体的注射阀,钻头通过注射阀到与介质接通时,惰性气体可以起保护作用。
(一)防火、防爆、防静电、防毒、防化学品爆燃、防烫、防坠落、碰伤、防噪音等国家相关标准、法规的规定;
(二)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进行堵漏作业一定要遵守高处作业的国家标准,并根据带压堵漏的特点,必须架设带防护围栏的防滑平台,同时设有便于人员撤离泄漏点的安全通道;
(五)采用钢带法或铜丝法代替专用卡具的带压堵漏,在松开法兰螺栓的螺母,装上注入接头前必须在松开的螺栓附近装上一个卡兰并拧紧后才可进行上述作业,不能同时松开两个以上螺母;
(六)实施工程单位作业时发现实施工程的方案存在问题时需及时提出,对于新提出的方案经主管技术人员许可并签字后方可进行变更,未经批准不准擅自变更方案

